第四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普惠金融研修班
- 参会报名
- 培训通知
- 会议日程
- 讲师介绍
- 参会指南
- 邀请函下载
第四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普惠金融研修班已过期
|
发票类型: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|
培训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辖内各级单位及有关金融企业:
2015年11月4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;2016年1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》(下称《实施办法》)的通知;2015年12月31日,国务院印发《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(2016—2020年)》(下称《规划》)的通知;G20峰会发布《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》。
《意见》明确提出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,也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。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,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。
《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》提倡用数字技术来推广普惠金融,开展数字金融服务的基础设施,处理好在推广普惠金融过程中创新和风险的关系,构建适合于数字普惠金融的法律监管框架等。
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,坚持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相结合,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,促进普惠金融健康发展,中国金融培训中心定于2017年4月19日—22日,在青岛市举办“第四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普惠金融研修班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模块二:《意见》、《实施办法》解析
3.互联网金融视野下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
二、授课师资
授课师资: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;商业银行、高校、互联网金融平台专家。
三、培训对象
4.消费金融公司、互联网金融公司等相关单位领导。
四、培训时间和地点
时间:2017年4月19日至4月22日,19日青岛市全天报到。
会议日程
讲师介绍
中国金融培训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正司局级事业单位(对内又名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培训学院),多年来为众多金融机构提供了高质量的培训和咨询服务。
授课师资: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;传统银行、高院、互联网金融平台相关专家。
参会指南
温馨提示酒店与住宿:为防止极端情况下活动延期或取消,建议“异地客户”与manbext客户端下载客服确认参会信息后,再安排出行与住宿。退款规则:活动各项资源需提前采购,购票后不支持退款,可以换人参加。
- 会员折扣
该会议支持会员折扣 具体折扣标准请参见plus会员页面
- 会员返积分
每消费1元累积1个会员积分。 仅PC站支持。
- 会员积分抵现
根据会员等级的不同,每抵用1元可使用的积分也不一样,具体可参见PLUS会员页面。 仅PC站支持。